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故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故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20-S-0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亚辉
项目联系电话:1551143331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72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318-66521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先生 0311-83662206 1551143331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1072.3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0年03月13日 09:00至2020年03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登录惠招标()免费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登录惠招标()免费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3、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一年(2018年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4、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最近一年(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应不高于85%(注: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申请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不再审核资产负债率);5、商业信誉:(1)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港、澳、台、外资企业如无法提供信用要求(1)(2)项相关证明材料,需说明实际情况,并做出诚信承诺和保证。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需满足第5条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产负债率的平均值不高于85%。资产负债率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7、合格的投标人为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8、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参与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出现此情况,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只对存在上述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中注册资金高的申请人进行资格评审,如上述关系的申请人注册资金相同,将对资产负债率低者进行评审。备注:除资产负债率外,以上1、2、3、6、8条款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20-04-0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3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
1、经故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等工作。
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1072.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265.31万元,建设期利息704.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66万元。项目资本金按照总投资的30%设定,金额为12321.71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3、运作模式: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PPP运作模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故城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5、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600t/d,配置2×3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1×12MW凝汽式汽轮机及1×15MW发电机组。
采购用途:PPP项目社会资本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故城县经济开发区内(衡德工业园)
合作年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PPP项目招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申请人,在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使用河北 CA 登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申请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河北 CA 的供应商/申请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187855/66187858。
4、潜在供应商/申请人如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若供应商/申请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0311-66187855/66187858。
5、未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参加下一阶段投标。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①、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申请人(供应商)可通过“惠招标”在线参与资格预审。②、申请人(供应商)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申请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故城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签署谈判备忘录及《合作协议》、《PPP项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中标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SPV),成立后的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承继以上协议的补充合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故城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