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河北省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规范已经正式印发,具体内容如下:
前 言
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谢建治、刘霞、温静、赵东宇、靳伟、刘春敬、韩书宝、宁国辉、王小敏、杨铮铮。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DB13/T 2206—2015
河北省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等级划分、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要点、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采样与分析方法、标准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评价分级和修复技术方案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