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发布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2月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陈建华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6191
电子邮箱:chenjh@craes.org.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电话:(010)66556214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