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山东省环保厅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家具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函重点提到了家具行VOCs排放要求及检测要求。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我厅组织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家具行业》,现已完成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6年6月5日前反馈我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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