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征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经下发。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VOCs限值、检测等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京津冀区域标准统一实施,进一步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我省借鉴北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研究成果,组织开展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编制工作,该标准已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项目编号GY2016116。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环境标准制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www.hb12369.net/)“科技标准”栏目“意见征集”板块检索查阅。
联系人:省环保厅科技处韩珊李红彦
电话:0311-87801297(兼传真)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编:05005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14日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月**日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粘接与涂料协会、北京惠盟创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海、李占广、程娜、聂磊、耿耀宗、胡中源、吴唐健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共同组织实施。
引言
为贯彻《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降低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使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胶粘剂与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管理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生产、销售和建筑工程(包括市政工程)使用的各类胶粘剂与建筑类涂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200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6750-2007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ISO2811-1:1997,Panitsandvarnishes-Determinationofdensity-Part1:Pyknometermethod,IDT)
GB/T9754-2007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ISO2813:1994,IDT)
GB/T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