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印发《生产、生活类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生产、生活类产品VOCs含量限值、VOCs检测做了具体的规定。详情如下: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出。本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生产、生活类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生活类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本规范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销售和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包括喷发胶、空气清新剂、地蜡清除剂、多用途润滑剂、除虫剂、清洗剂)、油墨和胶粘剂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6283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GB/T6753.4-1998色漆和清漆用流出杯测定流出时间
GB/T817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13354液态胶粘剂密度的测定方法重量杯法
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SH/T1149合成橡胶胶乳取样
ASTMD6304用卡尔费歇尔库仑滴定法测定石油产品、润滑油和添加剂中水分的试验方法(StandardTestMethodforDeterminationofWaterinPetroleumProducts,LubricatingOils,andAdditivesbyCoulometricKarlFischerTi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