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环保局近日发布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和《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85-2017),标准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两标准均为全文强制。
此次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修订并替代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和《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37-2004)。标准实施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从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第二时段自2018年1月1日起。通过加严标准限值,标准覆盖范围内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可减少2/3,有组织VOCs排放量可减少37.5%。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适用于除锅炉、固定式燃气轮机和内燃机,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铸锻工业、水泥工业、防水卷材业,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火葬场,印刷业、木质家具制造业、汽车维修业、汽车整车制造业、工业涂装工序,以及餐饮业之外的其他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有关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和《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37-2004)。适用于下列标准的污染源应执行以下相应标准:
DB11/13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206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DB11/207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
DB11/208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DB11/447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502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503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847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914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05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055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056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20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11/1202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203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22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227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228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除上述污染源执行北京市地方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执行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外,其他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本标准实施后,若本市再行发布新的适用相关行业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行业执行相应新发布的排放标准。
本标准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DB11/501-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细化了监测要求。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29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军玲、张增杰、瞿艳芝、俞珊、张双、韩玉花、刘桐珅、朱晓、陈梅梅、孙成春。
引言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自实施以来,促进了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在此基础上本市陆续制定发布了一批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适应本市污染源管理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新要求,本次修订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修订了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