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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944
核心提示:日前,北京市制定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

日前,北京市制定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注:“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的一种指标)三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明确了三项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和分析测定方法,提出了净化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从而全面控制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排放。该标准于20181月8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油烟和颗粒物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非甲烷总烃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餐饮业颗粒物及VOCs排放,促进餐饮企业改造更换高效净化设备及加装VOCs去除装置,减少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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