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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环保部印发《活性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675
核心提示:日前,环保部印发《活性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等做了具体规定

日前,环保部印发《活性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等做了具体规定。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50mg/m3、300mg/m3、200mg/m3。特别排放限值为30mg/m3、200mg/m3、200mg/m3。

活性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活性炭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炭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达标判定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对重点区域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活性炭工业企业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以及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活性炭工业企业自20□□□□月□□日起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是活性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比本标准或地方标准严格时,应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活性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达标判定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活性炭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活性炭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活性炭的再生生产。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5439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6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HJ545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铜容量法(暂行)

HJ583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584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4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46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47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HJ665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66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67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68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71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75固定污染源排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酸碱滴定法

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73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2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40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9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39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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