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新环境发布公告,公告称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邹艾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其林先生为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月淼女士、安德军先生、贾双燕女士、高春山先生、程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蔡晓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季宏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三年。详情如下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19-06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10月9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12日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邹艾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邹艾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邹艾艾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主任委员)、骆建华(独立董事)、李顺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张敏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王华(独立董事)、刘朝安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王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骆建华(独立董事)、张根华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骆建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敏(独立董事)、童婧组成。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其林先生为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月淼女士、安德军先生、贾双燕女士、高春山先生、程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蔡晓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季宏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
李其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李其林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10-88146320传真:010-88146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艳秋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艳秋女士简历见附件。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菁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菁菁女士简历见附件。
张菁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张菁菁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10-88146320传真:010-88146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简历
邹艾艾,男,出生于1972年7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省德阳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什邡市湔氐镇党委书记,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国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艾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李其林,男,出生于1983年2月,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公司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雄安清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清新卡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源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清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李其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其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300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王月淼,女,出生于1966年4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开元生态铝业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营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月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6,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安德军,男,生于1966年4月,中共党员,大专,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大唐国际盘山发电公司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监察部部长,天津大唐国际南港公用工程岛开发有限公司工程设备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节能事业部总经理,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500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贾双燕,女,出生于1978年11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注册国家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工艺工程师、设计部经理、总设计师兼设计院院长、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运营事业部总经理,深圳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双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5,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高春山,男,出生于1963年9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工程总监,大连石化公司总经理助理,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筹备组负责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工程事业部总经理,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春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程建龙,男,出生于1964年3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资源利用事业部总经理,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蔡晓芳,女,出生于1977年6月,本科,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公司财务经理、战略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锡林郭勒盟锡林新康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莒南清新热力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清新天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新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清新环境运营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清新环境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新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晓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7,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张季宏,男,出生于1978年11月,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清新万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季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6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张艳秋,女,出生于1973年11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内控部经理,北京中天润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清新环境监事。现任公司风控中心副总经理,内部审计负责人,北京新源天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康瑞新源净化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锡林郭勒盟锡林新康活性炭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艳秋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1,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张菁菁,女,出生于1987年1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公司战略与投融资部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张菁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菁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