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两债权人分别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债权中的20,388.41万元、14,454.27万元,合计34,842.68万元债权,债权人代替大股东偿还的债权比例为1:1相应抵偿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
10月23日,天翔环境发布关于公司签订《债务抵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今日收到公司分别与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坤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邓亲华、邓翔签署的两份《债务抵偿协议》。
公司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2018年陷入债务危机至今,涉及多起纠纷诉讼,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产品交付难以按期履行,导致项目违约,公司可持续性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审计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邓亲华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合计存在人民币243,101.71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2018年12月26日,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
自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以来,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债务风险,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推进公司司法重整进程,满足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公司聘请专业团队,并多次组织债权人会议,与主要金融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等保持积极沟通,在进入重整前,公司债权人、公司、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企业拟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协议,公司债权人同意,在上市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豁免或减免上市公司部分债权用于代替大股东偿还其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今日收到公司债权人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坤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在上市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两债权人分别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债权中的20,388.41万元、14,454.27万元,合计34,842.68万元债权,债权人代替大股东偿还的债权比例为1:1相应抵偿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
上述协议是协议各方通过协商方式签订,是相关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上述协议的签订,对满足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起到了实质性的促进作用,对公司加快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带来积极的影响。
上述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协议需在公司司法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方能生效。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