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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海绵城市 重在创新投资方式 2020年海绵城市累计投资规模有望达1.9万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348
核心提示:面对城市内涝、水体变质、河湖生态退化、热岛效应等“城市病”的严峻挑战,建设绿色、低碳、人水和谐的海绵城市已成当务之急。在

面对城市内涝、水体变质、河湖生态退化、热岛效应等“城市病”的严峻挑战,建设绿色、低碳、人水和谐的海绵城市已成当务之急。在日前闭幕的2018海绵城市建设西安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呼吁,建设海绵城市要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

海绵城市,即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我国是海绵城市建设最为积极的国家之一,陆续开展了30个海绵城市建设的探索和试点,全国不少试点地区初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海绵城市未来拥有巨大的投资空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海绵城市规划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整理的数据估计,到2020海绵城市累计投资规模有望达到1.9万亿元,到2030年有望达到7.6万亿元。

因此,创新融资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建海绵城市已成为我国开展海绵城市试点的重要内容。比如,近年来,国家西咸新区先后进行了有益探索,其沣西新城以试点专项补助资金为基础,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促进绿色产业金融体系创新,以股权和债权两种方式投资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同时,沣西新城还与民生银行建立了陕西首只绿色海绵发展基金12亿元;与建设银行按照1∶3比例出资成立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60亿元,其中海绵专项26.42亿元;与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专项建设基金60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共同服务海绵城市建设。

同时,财政部出台了相关政策,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针对业界寄予厚望的PPP模式,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办事处主任王小文认为,PPP模式应用的领域是准公共服务和纯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范围包括土桥、隧道、城市交通、城市供暖、供水、供气、地下管廊、环境治理等13个行业,这些基本覆盖了海绵城市建设所涉及的内容。“在中央补助资金与海绵城市项目资金需求缺口较大的背景下,以PPP模式开展的海绵城市建设,不仅能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也为当地经济及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支点。”王小文说。

“海绵城市多数带有公共事业性质,不具有营利性,而且投资周期长,单靠政府投资压力太大。”中国PPP研究院副院长满莉建议,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不仅要采取PPP、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还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业务,多渠道支持海绵城市建设。此外,还有不少专家和企业家表示,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建设,应该关注资本回报机制的创新,鼓励试点城市探索统筹土地资源、智慧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城市污水治理、垃圾利用、城市绿化等环保产业的综合回报方式。

原标题:2020年海绵城市累计投资规模有望达1.9万亿元建设海绵城市 重在创新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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