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临夏州东乡县董岭乡高咀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临州水电发[2016]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东乡县董岭乡高咀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开挖水平台1200亩、营造涵养林850亩,定植红柳20万株。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7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5月15日开工,2016年6月30日竣工。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东乡县董岭乡高咀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打印报名成功页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4月4日至2016年4月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