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入库河口生态修复及内源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经乳发改字【2015】1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入库河口生态修复及内源污染治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内。主要治理内容为:护岸建设长度 0.457公里 ,新建拦污栅及工作桥1座,河道清淤长 1.15公里 ,种植挺水植物面积 2.2公顷 等。项目总投资约204.1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60万元,计划工期为三个月。项目被列入《广东省乳源县南水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2010-2020),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入库河口生态修复及内源污染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施工招标设一个标段。
三、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4)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 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和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7)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等人员必需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在本单位购买社保;
(8)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9)已领取有效的《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有效期以韶关市水务局网站最新公布的“申领《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企业情况公布”为准,且诚信手册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项目资质要求。
(10)企业近3年未亏损(以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施工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11)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韶关市水务局网站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及参与人(企业法人代表及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下同)在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或是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乳源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咨询电话:职务犯罪预防科0751-6832176);未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或经查询曾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参与人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