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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2016年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643
核心提示:受北京市门头沟区供排水事物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2016年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

受北京市门头沟区供排水事物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2016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2016年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MC2016-6

三、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供排水事物中心

四、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

五、招标内容及预算资金:

门头沟区2016年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预算资金:318万元/年

六、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八)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九)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 证 书、税务登记 证 书复印件(未办理三 证 合一企业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证 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 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税收 证 明:投标供应商缴纳近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 证 复印件

(7)投标单位的资格声明原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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