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沁北电厂#5、#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性能考核验收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沁北电厂#5、#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性能考核验收试验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华能沁北电厂厂址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的济源市五龙口镇境内,北依太行山与山西省相望,东南距郑州市约140km,西南距洛阳市约60km,东距焦作市约50km,济源市位于厂址西南面,相距约17km。
厂址北依太行山南麓山坡,南临沁河并紧靠沁河北车站;焦(作)克(井)公路和焦枝铁路从厂址南侧通过;厂址西侧为季节性河流——白涧河与槽沟河的汇合段,207国道(晋光公路)从白涧河西岸通过,它是晋煤汽车外运的主要通道之一。
1.2 工程规模
华能沁北电厂位于河南省济源市,一期已建2台600MW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已建2台600MW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2×1000MW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制造的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锅炉,锅炉BMCR工况蒸发量为3110t/h。
1.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5、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性能验收试验,包含:脱硝、脱硫、电除尘、引风机改造后的性能验收试验。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性能验收试验时间暂定2016年5月15日,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性能验收试验时间暂定2016年7月15日,以最终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 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