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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亚湾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593
核心提示:广东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大亚湾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河流综合整治达标方案

广东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大亚湾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河流综合整治达标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TR201601013G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亚湾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

四、采购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业务类型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4月20日起至2016年04月2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17楼(城市印象)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3.现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一式二份),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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