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岳阳电厂1号和2号炉电除尘三、四电场高效电源改造项目(招标编号:HNZB2016-03-4018/01)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华能岳阳电厂1号和2号炉电除尘三、四电场高效电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岳阳电厂1号、2号机组为362.5MW机组,分别于1991年9月、1991年12月投入运行。原电除尘器为英国Lodge Cotterll公司设计制造,为两室三电场结构。2008年8月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扩容改造,将原两室三电场除尘器扩容为两室四电场,更换所有电控双室双通道设备;高压控制设备为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产品。2014年4月、2014年7月由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1号、2号炉电除尘器一、二电场高频电源改造,改造后,1号炉除尘效率为99.77%;2号炉除尘效率为99.8%。为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2015年对#1、#2炉进行了烟气协同治理改造,在电除尘入口分别加装了低温省煤器。目前1号、2号炉一、二电场配置8套高频电源,三、四电场配置8套工频电源。为配合2016年的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拟对1号、2号炉三、四电场进行高效电源改造。
1.2工程内容:本改造项目为EPC项目,即设计、供货、安装(包括原改造设备拆除)、调试总承包项目,对1号、2号炉三、四电场进行高效电源(高频电源+脉冲电源)改造,确保机组全时段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1.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2采用国内生产厂家的国产设备,所供产品应通过权威检测部门的产品检验,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2.3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省环保协会甲级以上或住建部乙级以上),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施工部分拟分包,投标人只需提供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同时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提供在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的电除尘器高频电源改造(包括新建)至少5项以上相关业绩,同时具有电除尘器脉冲电源运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总数作为评分的依据);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4月27日9:00起至2016年5月1日17:00止(公休、节假日不休),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传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报名资料应清晰可辨、条理清楚,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被审核驳回后,再次提交修改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超过此时间未提交新的合格报名资料视为报名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