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海口电厂8、9号机组脱硫改造工程、华能东方电厂1、2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华能东方电厂3、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华能海口电厂8、9号机组脱硫改造工程、华能东方电厂1、2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华能东方电厂3、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对华能海口电厂8、9号机组脱硫改造工程、华能东方电厂1、2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华能东方电厂3、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华能海口电厂8、9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
华能海口电厂8、9号亚临界2×330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06年4月和2007年5月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8、9号机组进行脱硫提效改造工程。8号机组计划2016年11月1日机组停运至12月30日完工,9号机组计划2017年10月1日机组停运,2017年11月29日完工。
1.2华能东方电厂1、2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
华能东方电厂1、2号超临界2×350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09年12月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1、2号机组进行脱硫进行提效改造。2号机组计划2016年9月20日机组停运至12月5日完工,1号机组计划2017年9月20日机组停运,2017年12月5日完工。
1.3华能东方电厂3、4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硫提效改造工程
华能东方电厂3、4号超临界2×350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12年5月和2012年12月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3、4号机组进行脱硫提效改造。3号机组计划2016年12月5日机组停运,2017年2月20日完工, 4号机组计划2017年3月5日机组停运,2017年5月20日完工。
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20台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投产证明和性能考核试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冶工程)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具有燃煤火电机组超净排放投产业绩(超净排放为满足SO2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Nm3且不设置湿式电除尘情况下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mg/Nm3的已投产项目业绩,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