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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东方电厂1-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硝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对华能东方电厂1-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硝扩容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对华能东方电厂1-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硝扩容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华能东方电厂1-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硝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华能东方电厂1、2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硝扩容改造工程

华能东方电厂1、2号超临界350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096月和2009年12月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1、2号机组进行脱硝反应器扩容改造。2号机组计划2016年9月20日机组停运至12月5日完工,1号机组计划2017年9月20日机组停运,2017年12月5日完工。

1.2华能东方电厂3、4机组环保超低排放脱硝提效改造工程

华能东方电厂3、4号超临界350MW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2012年5月和2012年12月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3、4号机组进行脱硝提效改造。3号机组计划2016年12月5日机组停运,2017年2月20日完工, 4号机组计划2017年3月5日机组停运,2017年5月20日完工。

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20台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投产证明和性能考核试验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最近5年内没有性能试验报告明确的未达到合同指标要求的业绩。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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