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华能左权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低氮燃烧器改造、低低温省煤器改造、电除尘器改造)、华能榆社电厂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增容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华能左权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华能榆社电厂3#、4#机组超低排放脱硫增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就华能左权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低氮燃烧器改造、低低温省煤器改造、电除尘器改造)、华能榆社电厂3号、4号机组超低排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华能左权电厂1号(600MW )机组于2011年12月15日投产。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对1号机组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低低温省煤器改造和电除尘器改造,计划2016年8月实施。
华能榆社电厂2×300MW亚临界机组烟气脱硫装置分别于2014年8月、2014年12月投入运行。现拟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3、4号机组脱硫增容改造。4号机组计划 2016年9月实施,3号机组计划 2017年9月实施。
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二、资格要求:
2.1华能左权电厂1号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不少于5台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投产业绩且至少1台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低氮燃烧器项目投产业绩,须提供投产业绩合同、投产证明和性能考核试验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