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项目
2)招标内容:烟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3)公告网站:
2、投标单位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或同类型资质(环保局认可)。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原件。
6)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按上述第2条“投标单位资格”,持第3条“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发售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13点00分,招标代理单位将于截至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7、招标单位: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