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7、#8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项目资格预审二次公告》,涉及对机组原脱硫、脱硝、引风机改造,详情如下: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7、#8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项目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7、#8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性能考核试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装有2×600MW超临界燃煤间冷发电机组,为满足新环保排放指标要求,需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对机组原脱硫、脱硝、引风机进行改造,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立式、脱硫塔顶布置),新增脱硫塔电梯等。#7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初步计划于2016年4月至5月实施,#8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初步计划于2016年9月至10月实施。
通过对#7、#8机组脱硝、脱硫、湿式除尘器、电除尘、引风机、烟气换热器等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后的性能考核试验和性能测试,评价性能值及设计参数是否能够满足#7、#8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合同中的性能保证值及其他保证参数的要求。
1.2招标范围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技术、仪器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2.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火电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3申请人须具有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300MW或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性能验收试验业绩不少于2台机组,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2.4申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重大诉讼或仲裁,且财务状况良好,对外没有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2.5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标为第三方性能试验,不接受与超低排放改造总包单位有隶属关联关系的单位投标;
2.7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3.2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6年5月10日9:00起至2016年5月14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传资格预审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有关资质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如有)、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报名资料应清晰可辨、条理清楚,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