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4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第一批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业要求的资质:
生产厂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国家、行业要求的资质,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应的资质文件。
进口品牌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代理资格法定授权书。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