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工业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招标公告
1.1受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两步开标、线下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1.2.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1.2.3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类似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且近3年内成功投运不少于2个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完整的验收资料。
1.2.4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2.5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高级技术职称及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技术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2.7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2.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必须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经济纠纷案件。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0投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配备项目经理和技术总负责人(要求高级职称及以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职称及以上)、其他7大员(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配备齐全。
1.2.1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及业绩要求如下(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单位:人民币)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标方注册 | 投标方的业绩要求 |
资金的要求 | |||
1 | 工业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 | 1000万元及以上 |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 |||
(3)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类似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且近3年内成功投运不少于2个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完整的验收资料。 |
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平庄煤业本埠所管辖的元宝山露天矿采矿一部采暖锅炉房、元宝山露天矿采矿二部采暖锅炉房和元宝山露天矿采矿二部洗浴锅炉房共计3个锅炉房3台锅炉10蒸吨的工业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以下简称标的物)的设计、制造、安装、(不止于且包括:拆除;移设;设备设施基础;浆液池、循环池、氧化池、沉淀池、设备运转间等土建)、联合试运转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调试、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施工水电费等。本系统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6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0日起-2016年5月15日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