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风机知识 » 正文

【公告】江苏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438
核心提示:一、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并列入省PPP试点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

一、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并列入省PPP试点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招一名社会资本合作者,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宝应县运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北侧

2、项目用地: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250亩,其中焚烧厂占地120亩,垃圾应急处置场占地80亩(包括飞灰填埋场),预留用地50亩,以最终设计批复为准。

3、项目规模(一期):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2.8亿元人民币(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垃圾应急处置场),垃圾处理服务费不高于65元/吨。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不含预留二期扩建)。

4、项目工艺: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配置2条250t/d焚烧线和1台汽轮发电机组)。

5、PPP合作模式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宝应县人民政府拟参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0%(2000万元为限),政府协助项目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土地。

2)政府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3)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运营,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6、采购需求

主要处理宝应县城乡区域内未分拣的生活垃圾。烟气排放要在满足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的基础上,达到EU2000/76/EEC的排放标准;飞灰处理采用厂内固化,经固化后的飞灰块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臭气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噪声在施工期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二类标准。

7、合作范围

包括以下项目(不仅限于)可研、环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融资、投资、红线内场地平整和建设(包括临时设施,也包括项目配套的垃圾应急处置场)、以及在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及维护。土地征用及拆迁费用,以及红线外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取水(生产和生活)和排水管网、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的费用,都由中标人承担。

8、计划运营期限:30(含建设期)

9、项目回报机制

1)垃圾处理服务费用;

2)上网发电收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独立企业法人,近三年(2013-2015年)每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投资的日处理能力700吨及以上的商业运营不少于三年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焚烧工艺中的炉型为机械炉排炉)业绩(以下简称“类似项目”)至少一个(业绩股权在50%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包括《章程》和《验资报告》等)、《特许经营协议》、已运营的证明和“环保验收报告/意见”等)。(复印件,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四)申请人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项目经理有一定的管理经验,需有管理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开据的证明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四、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8:30 -9: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8:30 -9:30整

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2楼开标室

接收人:付钢、张龙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将根据(但不限于)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及其澄清进行。该文件及澄清应能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该资格预审文件及附表中所列标准。项目实施机构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内容主要为申请单位企业管理和业绩要求是否达标。经实地考察不达标的申请人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层

邮编:210009

网址::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20、83668512

采购人:宝应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国权 联系电话:13605255589

原标题: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最新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cntfj.com

18264179969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