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8、9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及空预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改造工程涵盖:SCR脱硝装置、双列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华能海口电厂厂址位于海口市西南澄迈县马村境内,厂区北临琼州海峡,距海口市38公里。电厂南邻澄迈县马村、包金村,西为花场港,北临琼州海峡。海口电厂位于琼北经济中心和琼西工业走廊的交汇点,毗邻琼州海峡500kV过海电缆联网上岸点,不仅靠近负荷中心同时也是电网稳定的支撑点。
8、9号机组两台锅炉均为哈尔滨锅炉厂根据美国ABB-CE燃烧工程公司技术设计制造的HG-1018/18.6-YM23型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器,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水封斗式刮板捞渣机连续固态排渣,全钢构架悬吊结构,露天布置。设计燃料为烟煤。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018t/h,额定蒸发量为969t/h。
每台机组尾部依次配备SCR脱硝装置、双列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已改为电袋除尘器)、一座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塔。
2.招标范围
华能海口电厂8、9号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及空预器改造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验收、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最后一台机组通过海南省监测中心效果监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总监理师资格;
3.5近三年至少已完成五个类似本工程性质的监理服务的业绩,且实施工程的机组已投运两年以上;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5月17日9:00起至2016年5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等报名资料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报名资料应清晰可辨、条理清楚,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被审核驳回后,再次提交修改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超过此时间未提交新的合格报名资料视为报名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