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二部-2016年6月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350MW)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16YCGJ-J006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十点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350MW)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标范围: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350MW)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内容包括脱硫吸收塔内部改造的设计方案、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具体招标范围以最终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
2.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具有脱硫系统相关计算能力;
2.5近五年拥有2台套(含)以上的300MW等级机组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脱硫总承包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章),具备良好的运行效果,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7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0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