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总承包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负责组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工作,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业主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总承包工程
工程概况:包头二热2×300MW燃煤机组分别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9月建成投产。机组配套DG1065/18.2-Ⅱ6型锅炉,为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园燃烧,平衡通风。单炉膛∏型布置,全钢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固态排渣。燃烧器采用百叶窗水平浓淡型直流燃烧器,设计燃用东胜北部万利矿区煤田烟煤,适当掺烧当地小窑煤。脱硫系统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工艺。风烟系统配备两台AN26e6(V19+4°)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脱硫系统配备一台的ANT42e6(V19+4°)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增压风机,均为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
由于进行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同时考虑取消增压风机,须对锅炉配套的风机进行“二合一”改造。
三、招标内容
包头第二热电厂3号锅炉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及配套辅助系统的改造,本项目为总承包工程。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建构物的施工及原设备设施拆除等。
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
工期:3号炉计划于2016年8月1日停机,2016年9月30日完工投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风机总承包工程或风机供货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通过官网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