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一标段脱硝改造工程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工作,现对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平凉电厂二期2×60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HG-2072/25.4-YM12型超临界压力、循环泵式启动系统、前后墙对冲低NOX轴向旋流燃烧器、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的直流炉。每台机组脱硝装置为尾部配备两台SCR反应器、除尘装置为两台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脱硫装置为一座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塔。
目前,平凉电厂5、6号机组NOx排放浓度小于69.27mg/m3(总排口),SO2排放浓度小于74.24mg/m3(总排口),粉尘排放浓度约10.62mg/m3左右。
改造后,二氧化硫排放标准达到35 mg/m3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达到50 mg/m3以下,烟尘排放标准达到5mg/m3以下。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低氮燃烧器改造、SCR反应器提效改造、电除尘器改造、湿法脱硫增容改造(协同除尘)、配套引风机性能优化等项目,涉及设计、供货、施工等环节,当前具备改造能力的承包单位分别在脱硫、脱硝、除尘等项目中有各自的技术优势,为确保改造效果,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标段设置如下:
一标段:脱硝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初装的两层催化剂进行再生,备用层催化剂不变,并对喷氨系统进行优化。
三、工期要求及质量目标
平凉电厂5、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如下:2016年8至10月完成#5机组改造;2017年10月至12月完成#6机组改造。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化要求。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招标拟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8、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9、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