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输灰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6-05-5016
1.招标条件
华能榆社电厂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榆社电厂3号、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输灰系统改造工程进行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邓峪村。
2.2项目概况: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2×300MW)机组配套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WGZ1053/17.5-2型贫煤锅炉。锅炉露天岛式布置,锅炉炉架按8级抗震构造。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100%烟气脱硝,最终NOx排放浓度为100mg/m3以下。原有脱硝装置进出口烟道均设置8个灰斗,灰斗内的的灰在重力作用下落入电除尘器入口水平烟道,由于招标方在电除尘器入口进行了烟冷器改造,个别灰斗由于位置受限管道被截断。为保障脱硝系统烟气中的粉尘正常的收集输送,对输灰系统进行优化改造。
投标方负责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机组脱硝输灰系统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建设全过程的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及检查、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投标范围包括3号、4号机组SCR装置出入口烟道输灰系统改造及其配套设备的改造,还包括与输灰系统相关联的控制系统的改造工程。改造方案为:在脱硝两个反应器中间安装中间仓,在原灰斗下安装管道式输送泵或刮板机,将脱硝进出口烟道灰斗下灰首先输送至中间仓内,再利用仓泵将灰输送至灰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2.4计划工期:本工程3号机组计划于2017年9月15日停机接口,2017年10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4号机组计划于2016年9月5日停机接口,2016年10月20日竣工交付使用。
2.5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投产,并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验评标准。满足并落实华能基建创一流的各项活动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国内3个单台机组容量为300MW级及以上火电厂同类脱硝输灰系统改造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