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州电厂5、6号机组(2×660MW)电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6-06-5002
1.招标条件
华能福州电厂5、6号机组(2×660MW)电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已具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现对华能福州电厂5、6号机组(2×660MW)电除尘器提效改造工程招标进行资格预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申请参与。
2.招标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申请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省环保协会甲级以上或住建部乙级以上),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施工部分拟分包,投标人只需提供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同时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在近2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3.4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中国境内应具有不少于5台600MW及以上同类型改造成功业绩(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须提供合同主页复印件、性能试验报告和用户证明文件。
3.5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7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如施工部分分包,请提供与分包单位的合作意向协议;
3.9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官方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官方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2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6年6月3日09:00时起至2016年6月7日17:00时止(公休、节假日不休),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传资格预审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报名资料应清晰可辨、条理清楚,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3 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方式:
4.3.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申请人须分标段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4.3.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3.4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
4.3.5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551元,文件费发票通过邮寄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现场领取的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