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SCR优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6-06-3002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SCR优化改造工程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以下简称“华能海门电厂”)装备2×1036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锅炉设计燃用烟煤,采用对冲燃烧方式。机组同步配套建设SCR脱硝装置,同步在2009年投运。催化剂设计为2+1设置,2014年海门电厂进行提效改造,原两层在役催化剂再生,加装备用层催化剂。为满足脱硝SCR装置出口NOx浓度长期稳定≤50mg/Nm3的环保要求,需对原1、2号机组烟气脱硝SCR脱硝装置进行改造、完善。1、2号机组烟气脱硝SCR优化改造工程采取EPC承包模式。
三、招标内容
海门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硝SCR优化改造
四、工期:
拟定于2016年08月 01 日开工, 2016年09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投标人不得处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提供两家及以上6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改造成功运行业绩,并出具有相应电厂落款的良好运行证明。(相应证明业绩需提供复印件,附业绩合同文本,需明确体现台数,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和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官方网站(.cn/news/UploadFile/201606/2016060610435381.png" width="530" height="206" alt="" />
原标题: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1、2号机组烟气脱硝SCR优化改造招标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