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委托,对“北京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2016)-VOC等减排项目委托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1641STC60611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采购用途:自用;采购数量不适用。
4. 招标内容: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12日止,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证照: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xiesy@sinosteel.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3日9: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0.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xiesy@sinosteel.com。
11.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商务部分20分,服务部分70分,价格部分10分。
13. 本项目支持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采购人联系人:高萌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459224
采购人监督电话:010-68717194,010-687172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项目联系人:谢师艳、张超、尹皓
联系方式:010-62688220、62686382
传真:010-6268825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