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沁北电厂1~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增容改造工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矩阵流量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6-06-3021
华能沁北电厂1~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增容改造工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矩阵流量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沁北电厂(以下简称:沁北电厂)1~4号机组脱硫装置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一炉一塔配置,原设计参数为:在锅炉100%BMCR工况,设计煤种烟气量,在燃用煤种设计硫份Sar为1.0%,FGD入口SO2浓度2063mg/m3(标态,干基,6%O2,以下同),脱硫效率不小于95%。浙大网新于2010~2013年对沁北电厂一、二期4×600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进行提效改造,改造后一期1、2号机组设计参数为:在锅炉100%BMCR工况,设计煤种烟气量,在燃用煤种设计硫份Sar为2.0%,FGD入口SO2浓度4150mg/m3,出口SO2浓度为小于200mg/m3;二期(3、4号机组)设计参数为:在锅炉100%BMCR工况,设计煤种烟气量,在燃用煤种设计硫份Sar为2.2%,FGD入口SO2浓度4565mg/m3,出口SO2浓度为小于200mg/m3。
1.2招标范围
华能沁北电厂1~4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硫增容改造工程招标范围内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矩阵流量计的供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2.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矩阵流量计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验收证明文件。
2.4投标方应具有相关资质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许可证、进口仪器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国家环保部环境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无请出具证明)。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省级、市级、县级)的环保验收作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相关资质文件的最终验收标准(第一台验收时间暂定为2016年9月)。若由于投标方设备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通过环保验收,投标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带来的损失。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6、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3.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6月12日9:00起至2016年6月16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代理商提供)、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被审核驳回后,再次提交修改资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超过此时间未提交新的合格报名资料视为报名不通过。
3.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3.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