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投宣城电厂2016~2019年度脱硫系统耗用石灰石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交货地点: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艺用料地点
交货日期:从2016年9月1至2019年8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每周需求量接近均衡。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备注: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矿山开采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授权书,且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矿山开采许可证》。
3、投标人有不低于3000吨的石灰石储存和周转能力。(须提供储存地点的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现货储存能力证明文件);
4、日运输能力不低于100吨;
5、201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能源局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为准)
6、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以及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投标时必须提供不同矿点的产品小样,分别用透明塑料袋包装2.5~3.0Kg的一个样品,并分别用标签标识“矿点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提供每份投标产品小样的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化验报告。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