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2×300MW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HNZB2016-06-3039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的委托,负责组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2×300MW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工作,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业主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电厂2×300MW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总承包工程
工程概况:乌拉特发电厂2×300MW机组锅炉(型号:HG-1056/17.5-YM39),是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采用美国ABB-CE公司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配两台300MW空冷发电机组的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配置,GGH换热元件已拆除。风烟系统配备两台AN30e6(V19-1o)型静叶调节轴流式引风机。脱硫系统配备一台ANT40e6(V13-1o)+KSE型静叶调节轴流式增压风机,均为成都电力机械厂生产。
由于机组要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烟气系统的阻力将增加,故需要对锅炉配套的引风机进行改造。本次拟采用双级动调式轴流引风机替代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并对引风机进/出口烟道进行优化改造。
三、招标内容
乌拉特电厂2×300MW机组锅炉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配套辅助系统及烟道优化的改造。本工程为总承包工程,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原设备设施拆除、新设备安装、建构物的施工、调试、运行、消缺和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也包括运行及维护的培训。
四、工期
工期:4、5号炉计划于2016年 3月底交货,工期60天;具体时间由招标方确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风机总承包工程或风机供货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