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1、2号机组 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扩容提效改造)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扩容提效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6-06-2058/01
华能九台电厂是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受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扩容提效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九台市。一期工程安装两台670MW超临界参数火力发电机组,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超临界压力直流锅炉、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布置的塔式锅炉。于2009年10、12月建成投产发电。
锅炉原设计采用低氮燃烧器,省煤器出口氮氧化物浓度保证值为400 mg/m3,目前正常运行出口氮氧化物浓度满足保证值。
华能九台电厂2×670MW燃煤机组脱硝装置于2012年12月投入运行。烟气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工艺,由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在设计煤种、BMCR工况、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省煤器出口NOx含量≤490mg/m3、初装两层催化剂,SCR脱硝装置效率≥84%,出口NOx浓度小于100mg/m3进行设计。2013年1月和5月进行的1、2号机组脱硝装置性能考核试验,实测SCR脱硝装置出口NOx排放浓度为50~60mg/m3。
二、招标内容:
为进一步实现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要求(入口NOx按400 mg/Nm3设计标态,控制NOx排放不高于50mg/m3标态)。需要对脱硝装置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本次招标采用设计+设备承包方式,即EP方式,招标范围:
1、增加一层备用层催化剂,配套系统改造设计、供货。(催化剂不在本招标范围)。
2、超低排放改造后,脱硝系统对流场要求更高,本次改造对脱硝装置流场进行校核。增容后对脱硝喷氨自动调节系统进行优化,保证自动投入可靠。
3、针对本次改造的公用系统需完善设计并供货,新增催化剂层的平台、扶梯等。
工程项目地点:吉林省九台市昭旭能源产业园区(长吉北线48公里)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013年1月1日以来具备两台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设计、设备成功运行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每项业绩必须提供合同签字页、供货产品规范页;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未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