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管理,山西省卫生监督所日前出台方案,启动了针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方案要求,全省卫生监督部门要通过调查,系统掌握全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情况,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探索和完善监管模式,促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水平。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全省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型美容美发场所、三级医院候诊室、大型洗浴场所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检查内容包括卫生管理制度、设施设备运行及其卫生状况、公共场所微小气候等。专项检查从4月下旬开始,9月下旬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评估,10月对各市(县)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