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一是明确区域范围:合阳城街道、南津街街道、钓鱼城街道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建成区;
二是明确禁止要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上述区域使用;
三是明确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义:主要是指在用国一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根据《通知》,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以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
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限期维修,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