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把元钱的货物,还留什么发票?”消费者甘先生为自己的做法付出了代价:新房遭水淹损失近万元,商家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甘先生后悔不已。
即将成为新郎的甘先生近日到汉阳工商分局投诉,称装修结婚新房时使用了某五金建材店所售的热水器混水阀内外接头。
5日,该接头破裂,导致大量喷水,室内全部被淹,楼下住户也“水漫金山”。据测算,两家地板、家具和电器受损达万元。
工商部门要求甘出具有关凭证,可他早将这130元接头的票据丢失。店主以此为由不承认该接头是其所售,拒绝赔偿。
汉阳工商分局昨透露,9月来,该局受理的申诉45起中,无证据投诉达到12起,占了近三成。这12起投诉中,有的是消费者未及时索要票据,有的在突发事件中未及时收集证据,有的在维修时未督促维修方填修理记录。如消费者刘先生买的冰箱在“三包”期内连续修了3次,但只有1次维修记录,前不久,当他要求更换时,商家借口只修了1次而拒绝。这些投诉中,消费者由于拿不出权益受损的证据,以致索赔大多难如愿。
汉阳区消协秘书长史伟国表示,这些事例表明一些消费者的证据意识非常淡薄,究其原因,一是“熟人心理”作怪,不少人认为“熟人之间签字画押不但多余还见外”;二是怕麻烦;三是过于依靠口头协定。
汉阳工商分局副局长康玉堤提醒消费者要增强证据、风险意识,有效收集、保存证据;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要主动索取购货凭证、服务单据等证据;妥善保管凭据;当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注意保留现场证据;填写并索要商品维修记录和证明。
(源自: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