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政府采购,既包括人们通常理解的政府行政性采购(如政府建筑、公务用车、办公用设备或软件),也包括政府出资或组织的重要工程(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国防工程)及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过程中,对装备和材料的采购。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的投资总额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份额。
关于政府采购问题,我国政府和学界不少人认为,必须遵照中外产品一视同仁原则(实际执行中往往是优先采购国外产品),否则就违反了公平竞争择优的市场原则。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政府采购优先选用本国企业的产品,是国家保护和支持本国工业产品的市场地位、支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重要政策手段。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政策,世贸组织对此也是认可的。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支持国产重大装备进入市场,是落实国家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
政府采购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尤显重要
我国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一个相当完整的工业体系,覆盖了从采掘、原材料、机械加工装备到下游终端产品。其中,装备制造业是工业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但由于我国工业的技术制造水平偏低,近20年来,加工装备工业受进口装备的冲击很大,进口装备在国内中高端市场的占有率,已从1978年的1/3提高到现在的70%左右,占GDP的10%以上。这一事实不仅反映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尴尬处境,也反映了我国工业和技术竞争力在国际中处于中低端。当前我们亟须推动装备工业企业转变经营机制,采用高新技术,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对我国未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加快重大装备技术升级换代,提高国产装备市场占有率,是振兴装备工业的重要内容。重大工业装备包括新一代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石化、煤化工和冶金成套设备,煤矿采掘洗选设备,大型施工机械(如隧道掘进装备),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装备,大型精密数控加工装备,等等。我国在重大装备生产领域,具有足以令其他第三世界大国羡慕的工业和技术基础。目前,这一基础的载体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经过前一轮企业改革和市场的淘汰,现有装备企业的技术、管理和经营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历史包袱重、市场占有率低,特别是在国外同类企业的竞争面前,处于明显的弱势。提高这类企业的竞争能力,当然需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其中政府采购显得尤其重要。
市场信任度低阻碍我国工业技术进步
重大技术装备与大批量工业产品(如汽车、电视)在市场表现上有明显的差别:一是订货频度低、批量小;二是产品订货差异性强,经常要针对不同客户进行特殊设计;三是单套产品价值大,技术复杂,要求高可靠性和高维护性;四是竞争激烈。由于发达国家重大装备的市场已处于饱和状态,他们的装备企业都想挤进中国这一新兴市场,所以在重大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国企业无一例外地要面对外国著名跨国公司的强势竞争。我们的企业在产品性能、客户支援能力(如使用培训、设备维护、易损零部件及时更换等)上,还处于初级水平,特别是长期以来,进口装备已获得国内用户的认同,而本国装备的信任度相对较低,所以在重大装备市场上,我国企业处于明显劣势。
由于技术水平所限,我国不少领域的装备性能指标与先进国家的产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尽管我们产品的售价可能低于进口设备,但在可靠性、运行稳定性和耐久性方面往往不如人意,维护频率高,从而运行成本较高。作为生产资料,上述指标对用户的重要性,往往比产品的初始售价更重要。长期以来,这种整体性的差距造成了国内用户对国产装备信任度较差,而偏好于购买外国(或合资)品牌的产品。
缺乏本国市场的信任,是几乎所有后进国家的新兴产业在追赶先进水平的过程中遇到的*大门槛。在重大装备领域,越过这一门槛就显得特别艰难。由于市场进入的难度远高于一般装备,市场占有率小导致企业效益差,企业无钱投入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就愈发缺乏竞争力。如不能摆脱这一恶性循环,从长远看,行业前景就不容乐观了。
重大技术装备得到市场承认应具备三个条件
国家对振兴装备工业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在工业领域出现了很多可喜的变化。如我国哈电集团赢得三峡两岸发电机组招标,齐齐哈尔一重与中石化和鞍钢等用户合作自主开发重大关键设备等。
从各项成功的经验可以看到,要使重大技术装备得到市场承认,必须获得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企业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发挥技术进步主体的作用,瞄准市场需求,摸清国外竞争对手情况,加快新技术消化和新产品开发,加强营销和客户支援能力,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争取必要的资金(或金融)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探索*合理的市场切入方式。跨过市场门槛,是国产重大装备获得市场生存权至关重要的**步。只有让**台新设备投入常规运行,才能使新一代产品得到检验,并获得改进改型的空间;才能获得市场的信任,并站住脚跟;才能获得规模效益,降低学习成本,使企业在持续的技术进步中,迈开产业化的步伐。
在这一基础上,政府采购政策是帮助企业迈出这关键一步的强有力的助推器。政府采购通常是通过重大工程来体现的。具体的实施,要在总的投资规划指导下,将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确定支持采购国产设备的比例。同时,应优先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参与政府采购。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新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科技自主创新产品,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科技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项目,增加适当的附加分值,特别是应增加科技自主创新产品评分项,并设定一定比例的分值权重,增加科技自主创新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机会。
另外,在由政府核准或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要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有必要制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外资企业参与政府支持的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如果与本国企业进行联合设计或制造并转让核心技术的,也应给予优先支持。
(源自: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