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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制定提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36
核心提示:发布时间:2008-02-04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冰生日前表示,钢铁产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在1月30日召开的行业信息发布会


 
发布时间:2008-02-04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冰生日前表示,钢铁产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在1月30日召开的行业信息发布会上,罗冰生表示,为抑制钢铁产品出口的盲目增长,国家采取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征关税等措施是必要的,但同时也应采取一些行政性限制措施,“比如参照进口铁矿石企业资质标准的办法,来制定钢铁产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


  他说,中钢协认为,提出这个行业标准,可以使出口企业更加规范化,有利于规范出口贸易秩序。“我们的建议已经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肯定。”但由于该标准不仅涉及钢铁生产企业,还涉及钢材出口贸易企业,因而还需要进一步落实,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2007,我国出口钢材6264.63万吨,同比增长45.67%;出口钢坯642.61万吨,同比下降28.88%;进口钢材1687.06万吨,同比下降8.86%;进口钢坯24.21万吨,同比下降34.64%。


  罗冰生表示,2007年4月以来,国家有关部门连续出台降低出口退税率和加征出口关税措施后,其政策效应已经明显发挥作用,改变了钢铁产品出口高增长的状况。上半年净出口粗钢同比增长179.6%,下半年回落到增长1.22%,其中4季度净出口粗钢同比下降24.46%。“这种发展趋势将延续到2008年。”


  他认为,在宏观调控的作用下,2008年我国钢铁产品出口预计将下降2000万吨左右。调控的基本点是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并适量出口,如果出口得到有效控制,国家就不一定出台新的措施;如果出口反弹,国家可能加大调控力度。


  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戚向东表示,有些机构认为钢铁产品出口调控政策力度不够大,“不解渴”,但实际上2007年是调控力度和频率*大的一年,政策效果非常明显。中国钢铁产品出口要保持适度水平,否则就不能成为一个钢铁大国。“任何政策都要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不能当儿戏。”


                                                辽宁格林特工业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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