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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丹海上风电研讨会:我国海上风电投产居世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  福建海上风能资源全国*丰富,近50米水深范围内的海上风电蕴藏量超1亿千瓦。  丹麦是世界风电发展*快*好的国家,在1991年建成全球**个海上风电场,拥有20多

  福建海上风能资源全国*丰富,近50米水深范围内的海上风电蕴藏量超1亿千瓦。

  丹麦是世界风电发展*快*好的国家,在1991建成全球**个海上风电场,拥有20多年的海上风电场运营经验,有完整的产业链。中国是一个风电大国,陆上风电发展较为成熟,但海上风电刚刚起步。

  当前海上风电已成为全球风电发展*前沿,各国都把发展海上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要方向。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激励下,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与陆地风电相比,海上风电呈现出新的特点和问题。

  4月21日,由丹麦驻华使馆和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合办、福建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协办的中丹(福建)海上风电研讨会在福建福州召开,国家能源局、丹麦王国驻华使馆、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负责人,丹麦海上风电联盟企业代表和中国风电开发、设计、制造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专家围绕“中国海上风电现状、发展前景、面临问题和挑战”等方面发表了演讲,就海上风电政策、前期工作、安装建设、运营管理等专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现状:进入规范化发展、规模化探索阶段

  “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阶段是引进技术,试点先行,2005年启动东海大桥海上风电试点项目,2008年建成投运;第二阶段,2009年启动海上风电规划工作,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探索发展;第三阶段是2010年至今,国家能源局成立能源行业风电技术标准委员会,加强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实施规模化探索。”中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介绍,同时,发布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13项技术标准,初步建立起海上风电标准体系。

  目前,我国5~25米水深、5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2亿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5亿千瓦;另外还有部分潮间带及潮下带滩涂资源,深海风能资源也较为丰富。台湾海峡风能资源*丰富,其次是广东东部、浙江近海和渤海湾中北部。

  福建省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有七个项目共210万千瓦列入国家海上风电开发计划,目前已有项目进入建设阶段。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俞开洋介绍,风电是目前*具商业化开发前景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品种。受台湾海峡“狭管效应”影响,福建省风能资源丰富。福建省拥有13.6万平方千米的海域,近50米水深范围内的海上风电蕴藏量超过1亿千瓦,海上风能资源是全国*丰富的,海上风电必将成为福建省“十三五”以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的主力。

  据了解,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逐步增大,从2007年中海油渤海钻井平台,0.15万千瓦实验机组开始,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场已投产约66万千瓦,次于英国、丹麦、比利时和德国,位居世界第五位。

  前景:示范项目推动实现规模化发展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具备开发建设海上风电良好条件,随着国家的重视和产业自身的逐步成熟,我国海上风电将逐步展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易跃春在研讨会上表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量大,有足够市场消纳空间,可以有效消纳区域内海上风电产能。

  为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有序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相关规划,明确了海上风电的发展方向的目标。《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 2020年)》提出,应稳步推进海上风电,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已联合确定加快推进全国1053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名单。

  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年)》,该方案包含8个沿海省(区、市)44个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目前已有14个项目核准,总规模约291万千瓦;30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总规模约76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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