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监总局第17号令)规定,通风机于2010年4月列入第六批实行能源效率标识强制性管理产品目录,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风机企业生产的目录内风机产品应经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合格后经网上备案并加贴相应能效标识后才可生产销售。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区质监局积极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风机公共检测服务能力,通风机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资质的取得,不仅为上虞风机企业节约了检测费用与样机运输成本,减少了企业生产成本,而且极大方便了企业检测及新产品研发投入生产的时间周期,同时,为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和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从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区质检所经省质监局批准设立的浙江省风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顺利通过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的资质审查,取得了通风机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资质,上虞风机企业可就近开展风机能效检测,经浙江省风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后,根据检测报告直接上网备案并加贴能效标识后开展生产销售。
目前,浙江省风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已有198个项目/参数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及计量认证,拥有国内*大的风机空气动力性能检测实验室、****的半消音室条件下风机空气动力性能与噪声频谱研究检测实验室,具备对地铁用风机、隧道用风机、核电风机、工民建通风系统全项目检测能力。目前,我区质检所以省风机质检中心为基础正积极筹建国家风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助推上虞风机企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