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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标杆电价加速新能源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42
核心提示:  陆上风电和光伏电价下调终于尘埃落定。发改委24日通知,《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已下发,适当降低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

  陆上风电和光伏电价下调终于尘埃落定。发改委24日通知,《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已下发,适当降低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业内人士分析,通过降电价、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解决补贴拖欠问题,提升新能源行业长期竞争力,倒逼成本下降,推动平价上网。同时,政策导向扶持中东部电站,可减少西部开发压力,缓解弃风限电。

  根据工程造价降低情况和适当的项目资本金收益率水平,通知明确,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2018年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对光伏发电标杆电价,2016年一类、二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0分钱、7分钱,三类资源区降低2分钱。

  同时,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

  新能源行业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认为降电价在预期之中,虽然电价下调幅度略高于此前的讨论稿,但仍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必须实现平价上网才有竞争力。然而,需要配套解决补贴拖欠和弃风限电两大难题,否则行业发展将面临困局。

  上证报记者获悉,12月国家能源局召集相关大型可再生能源企业,非正式摸底补贴拖欠金额。不久之后有望公布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将2013年9月至2014年底之间并网的光伏、风电项目纳入补助目录。知情人士称明年一季度或补发拖欠补贴。

  发改委称,此次调价是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逐步改善当前弃风、弃光状况,调整后的标杆电价政策仍将对新能源产业保持较强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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