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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划定风光电利用底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  在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之时,今年一季度,弃风电量却同比增长85亿千瓦时,弃光情况在光伏产业中也愈发严峻。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发改委在昨日发布了《关于

  在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之时,今一季度,弃风电量却同比增长85亿千瓦时,弃光情况在光伏产业中也愈发严峻。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发改委在昨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光伏发电、风电重点地区的*低保障收购小时数,这也是我国在多次提及保障性收购后,**次划定具体收购门槛。

  具体来说,光伏发电、风电的重点地区根据目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被分为一类和二类,各地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标准不同,其中光伏发电*高门槛为1500小时,*低1300小时;风电*高为2000小时,*低1800小时。

  以宁夏、甘肃嘉峪关、新疆克拉玛依等地为例,按照《通知》规定,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为1500小时,也就是说,如果当使用情况低于这个数量时,政府必须出手购电,以扶植新能源发电企业。

  “这一举措相当于‘兜底’,解决了部分地区光伏、风电无法消纳的问题,有利于短时间内减少弃风、弃光的现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但是在全国电力大范围过剩的环境下,仅依靠这一政策难以解决问题。未来,还是应该减缓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光伏建设。同时,还要争取在其他市场前景相对广阔的城市进行布局,才能避免弃风、弃光问题的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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