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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低温余热利用行动计划》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30
核心提示: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改委)、财政局、质监局、节能办: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青岛市发改委)、财政局、质监局、节能办: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加快工业低温余热利用,强化企业节能管理,确定在全省实施工业低温余热利用行动计划,现将《山东省工业低温余热利用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42月14日
  山东省工业低温余热利用行动计划
  为加快工业低温余热利用,强化企业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经研究确定,2014-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工业低温余热利用行动计划。
  一、充分认识开展工业低温余热利用的重要意义
  我省工业低温余热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钢铁、有色、水泥、玻璃、煤炭、石化、印染、造纸等行业,据初步调查,全省每年的工业低温余热资源总量约500万吨标准煤。但因技术水平限制、投入产出不匹配、利用效率低等因素,企业低温余热资源利用率普遍较低,低温余热资源浪费严重。组织开展低温余热利用,搭建技术、金融、信息、人才等交流平台,为低温余热资源方、技术设备供应方以及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等各方提供所需信息,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利用率,对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全省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我省工业低温余热资源利用水平,为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做出贡献。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积极性,搭建工业低温余热利用合作交流平台,采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设备推广、重点项目示范、绿色信贷以及国际合作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加强低温余热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服务业、节能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围绕钢铁、有色、水泥、玻璃、煤炭、石化、印染、造纸等行业,加快低温余热利用。2014年,重点实施100个低温余热利用示范项目,推广一批低温余热新技术、新工艺,实现年节约标准煤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0万吨;2015年,重点实施150个低温余热利用示范项目,进一步扩大低温余热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范围,实现年节约标准煤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80万吨,一次能源使用率进一步降低。
  三、主要任务
  (一)钢铁行业。重点对钢铁企业低温余热资源进行回收,利用钢铁企业烧结、轧钢、炼钢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通过合理梯级利用,采取余热发电、余热供暖等方式回收利用。
  (二)有色行业。以电解铝、氧化铝、铜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余热利用为重点,全面推广应用有色行业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装置,利用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回收其他装置余热用于锅炉及发电,提高有色行业资源利用效率。
  (三)水泥行业。重点对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窑头窑尾废气余热以及回转窑筒体表面余热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主要采取低温余热发电的形式,将其转为优质电能;回转窑筒体表面余热通过冬季供暖、夏季制冷、加热生产介质等方式回收利用。
  (四)玻璃行业。采用玻璃窑余热综合利用、全氧燃烧、配合料高温预分解技术,重点对浮法玻璃生产线低温余热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玻璃窑熔化工段窑头与烟囟间排放的烟气余热,通过低温余热发电装置回收利用。
  (五)煤炭行业。重点对煤炭企业矿井水、矿井通风乏风、压风系统等排放或产生的低温余热资源进行回收,通过可利用的余热与介质进行热交换,采用热泵技术等形式实现合理梯级利用,满足制冷、供热场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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