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住建局公布今年全市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按照计划,今年全市须完成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299.954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1个,开工建设1个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5个,开工建设8个项目;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160个。详情如下: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19年度全市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的通知
温住建发〔2019〕120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浙南产业集聚区交通市政环保局、乐清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推进 “五水共治”,结合省建设厅制定的2019年度全省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及各地报送的建设项目,我局制定了2019年度全市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一、年度建设改造目标任务
(一)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任务。2019年,全市须完成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299.954公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3。
(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任务。2019年,全市须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1个,开工建设1个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4。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任务。2019年,全市须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5个,开工建设8个项目,清单详见附件5。
(四)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2019年,全市须完成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160个,创建任务详见附件6。
二、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等各项任务将纳入我局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市、区、功能区)也要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分解工作责任,确保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
(二)确保项目建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和收集管网必须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同步运行,执行“三同时”原则。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理处置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得到当地环保部门批准认可。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的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地主管部门应在每月28日前,将列入计划的污水污泥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报送我局(首次上报时间为4月30日,上报4月份进度及零直排小区、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明细表)。月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建设或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月报格式另行下发)。报送方式为将月报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联系人:陈子俊、陈丽平,联系电话:89987093、89987073,电子邮箱:326354344@qq.com。
附件:
1.2019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计划表
2.2019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改造项目计划表
3.2019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任务表
4.2019-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表
5.2019-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计划表
6.2019年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目标任务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