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于近日印发,根据方案,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2.14%、12.67%、9.13%、8.86%以上,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70%以上。强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详情如下:
连云港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省市两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根据省、市政府签订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及《江苏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制定我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2019 年度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地表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2 个国考、省考断面中,优Ⅲ类水比例分别达到 83.3%、72.7%以上,无劣Ⅴ类断面。全市省考以上断面地表水水质目标详见表 1。
入海河流水质明显好转,主要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大浦河、排淡河、沙汪河、朱稽河等河流年均值全面达到Ⅴ类水要求;其余主要入海河流巩固改善成效,水质不下降并力争达到功能区要求,确保不出现新的劣Ⅴ类重污染水体。重污染入海河流水质改善目标见表 2。
2、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及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年底前完成红砂路北侧沟道等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市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到 100%,达到长制久清标准。全面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确保完成建成区内全部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黑臭水体水质明显改善,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达标率达到 100%。主要城市内河水质有所改善。
3、饮用水源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98%以上。
4、地下水。地下水质量考核点水质级别保持稳定,10 个地下水国、省控点水质均须达到极差以上级别,极差比例为 0%。
5、近岸海域。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12 个测点优良(一、二类)比例达 66.7%以上,其中 9 个国控点水质优良比例达 66.7%以上。具体水质断面(点位)考核目标见附件 1。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2.14%、12.67%、9.13%、8.86%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依法依规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明确2019 年度关停退出任务。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主动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化工企业减化力度。落实“263”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专项行动要求,大幅减少落后化工企业,继续推进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综合整治,两园区2019 年关停企业均不少于 21 家,开发区完成凯美得等小化工企业关闭拆除。完成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停 2 一甲氧基乙酰基苯胺、 分散蓝 284、 直接黑 G 三条生产线, 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废水预处理设施改造, 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新增含钒废水处理设施。继续推进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 1 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或转迁工作。(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发改委等参与)
3、大力推进清洁化改造。按照工信部、原环保部《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和生态环境部《关于通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应报未报情况及完善并报工作台账的函》要求,结合我市“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继续推进“十大”行业清洁化改造,2019 年底前全面完成纺织、有色焦化、印染、原料药和造纸等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完成列入苏环办〔2017〕266 号文的宝诚化工、锐华化工、合兴化工、鹏程化工、新江环保等 16 家企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发改委等参与)
4、推进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重点推进德邦精细、双菱化工、中复连众宋跳厂区等搬迁退出。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按照“先停后治”实施分类处置, 2019 年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建立“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住建局等参与)
5、完善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全面落实《连云港市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连政办发〔2018〕93号),推进各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在线监控设施建设,6月前所有园区自建或依托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年底前所有各级各类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及污水自动在线监控,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或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推进各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一级A提标改造,确保2020年底前所有园区自建或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重点推进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石湖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胜科(连云港)水务有限公司一级A提标改造、灌南县化工园区污水厂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灌南县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徐圩新区尾水排海工程、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生态湿地净化工程、赣榆金源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等建设。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正式投运。加强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力度,定期更新工业集聚区档案信息。实施化工企业污水全面达标计划,加强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提升改造,企业废水必须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停产整治。在敏感水体、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测设施,逐步提升污染物快速溯源的监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等参与)
(二)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6、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及泵站建设,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消除管网覆盖空白区。城镇新区必须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2019 年全市新建城镇污水管网 80 公里以上。推进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问题诊断和排查,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对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的管道进行维修改造,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减少污水外渗、河水倒灌和地下水渗入。重点实施海州城区缺陷污水管网修复工程、玉带河片区雨污分流完善工程、东海县乡镇尾水通道工程、市区污水提升泵站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70%以上。强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市住建局牵头)
7、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综合处理水平。全面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生活污水运维机制,开展省级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试点,基本实现全覆盖、全运行。落实《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连政办发〔2018〕121 号)要求,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建设,加快推进扩建4 万吨/日大浦污水处理厂、2 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4 万吨/日墟沟污水处理厂、5 万吨/日大浦污水处理二厂、新建大浦方涵事故溢流排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完成新建 6.5万吨/日新城污水处理厂、1 万吨/日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力争上半年投入运行。完成南城街道、宁海街道、板浦镇、
锦屏镇生活污水接管工程;建设东辛农场、云台农场、前三岛、门河镇、李集乡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2019 年实现新增 9.5 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2019年底前,力争完成敏感区域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一级 A 提标改造。完善乡镇生活污水运维机制,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考核,提升运行水平,确保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末端增加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完成大浦湖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工程(即西盐大浦河下游断面达标工程)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参与)
8、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取缔非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堆放点,统筹研究和规划市区污泥处置设施。新增污泥处理能力 30吨/日,加快推进市县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或资源利用设施全覆盖工作,加快推进市区及各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建成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项目、大浦污泥应急脱水项目,开工建设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提升项目,提升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赣榆区及相关县完成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前期工作,新增污泥处理能力 30 吨/日以上,2019 年城市及各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9、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江苏省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2019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排查及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落实清淤活水、长效保洁责任,定期公开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年底前完成红砂路北侧沟道等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加强对11个已完成整治任务的黑臭水体长效管理,达到长制久清标准,防止返黑返臭,到2019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基本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全面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水质明显改善,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达标率达100%。市县城区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前期工作,年底前开工。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徐圩新区核心区(9平方公里)及海州玉带河示范区(3.97平方公里)两个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玉带河片区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及滨河路等道路海绵建设工程,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率力争达20%以上,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综合提升,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0、强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科学优化养殖布局。严格畜禽禁养区管理,防止关闭搬迁养殖场、养殖小区复养回潮。健全配套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粪污还田。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9 年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83%,力争全面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 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 80%以上。全面清理污染严重的低小散畜禽养殖场,分散养殖密集区要建设畜禽粪便专业化收运体系、集中利用和处理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11、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年底前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和发布,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开展池塘养殖清理整治,结合“河长制”拆围等工作要求,有序推进退圩还湖、退圩还湿工程,推进非法围网养殖拆除。强化海上养殖功能区规划和发证管理,严格养殖用海环评制度落实,严格控制紫菜养殖规模和强度,紫菜养殖面积恢复到 2016 年水平,禁止紫菜养殖过程施肥,所有紫菜加工企业排污口达标排放。(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自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参与)
加强渔业生态健康养殖,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要求,以百亩连片养殖池塘为重点,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 1 万亩;强化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管理,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等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全市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 2 万亩。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动非规范水产养殖用药依法管理。加快推进赣榆墩尚、徐圩香河等养殖区池塘尾水生态处理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墩尚泥鳅产业园标准化建设,推动泥鳅养殖业采用生态养殖技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自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12、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继续推进化肥、农药施用量减量化,化肥使用量较 2015 年减少 4%,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左右,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实施农业氮磷拦截工程,有效拦截农田回归水,减少面源污染对河流水质影响,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 7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13、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学习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结合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村庄污水处理工程,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
2019 年全市完成 369 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东海县 93 个、灌云县 96 个、灌南县 46 个、赣榆区 103 个、海州区17 个、连云区 7 个、开发区 3 个、高新区 1 个、云台山景区 3个及以上,确保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低于 50%。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全面实施农村河道水系沟通、河塘疏浚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委、水利局、城管局等参与)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
14、推进船舶升级改造。依法停止超年限相关船舶登记、证书发放等工作,依法强制报废超年限船舶。2019 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现有船舶全面开展达标改造。(市交通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
15、防治船舶污染。全面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和监管联单制度,严厉打击船舶污染物非法排放行为。
实施《连云港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完善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提升连云港市整体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航行于我市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接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市交通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参与)
16、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控,加快取缔非法码头,开展合法码头污染治理,推进实施内河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完成方案建设内容的 75%以上。加强沿海、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设施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转。推动连云港港区 11 个码头 43 个泊位的联防体系应急队伍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参与)
(五)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7、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全面落实《江苏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的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成果,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调查与保护工作,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参与)
编制、实施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县级以上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理,完成伊云湖、莒城湖等县级以上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参与)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实现城乡区域供水一体化全覆盖,城乡供水进村入户率不低于90%。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实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参与)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定期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等参与)。加强供水厂出水、管网水、用户龙头水全过程管理和监测、评估,每季度公开县级以上出厂水和龙头水水质状况。(市卫健委牵头,市住建局等参与)
18、打好流域治理攻坚战。以“河(湖)长制”、“断面长制”、黑臭水体整治办等为载体,全面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黑臭水体整治,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统筹做好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保障通榆河、蔷薇河、沭新渠等水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档,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所有入河排口须设置有审批、整治依规划、排污有监控、总量不超标,并实现“开口子、立牌子、树杆子”目标。实施河流预警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实施车轴河、南六塘河、烧香河南段、旦头河、汪子头河、小排淡河、昌圩河、佟圩河清淤疏浚及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河道内私围、侵占、乱种、违建、畜禽养殖以及阻碍水流的垃圾、腐草等污染物,保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市水利局牵头)。
设立河岸缓冲区,开展环河湖及缓冲带企业搬迁。推进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 1 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的关停或转迁任务(市工信局牵头,水利局参与)。实施沭新渠灌区续建配套、安峰山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8 平方公里,完成 197 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
19、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机井整治工作,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地下水压采方案》,继续在灌云县、灌南县的地下水超采区实施深层地下水井封填工作,年底前,完成 50 眼水井封填任务,确保 2020 年前全面完成地下水超采漏斗区永久填埋水井 84 口、封存备用水井 203 口压采任务。积极开展全市地下水取水项目摸底调查及专项整治,加强地热水开采管理,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维护全市地下水位持续上升的良好局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牵头)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设施改造工作,2019 年力争全面完成全市在营 213 个加油站 885个地下油罐改造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中石油、中石化、万联能源、省交控等成品油经营公司等参与)